为提升扶沟县绿化水平,保护和改善全县生态环境,塑造城市形象,创建优质的城市开放空间,为广大市民提供高品质的休闲游憩环境,推动全县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现已编制完成了《扶沟县中心城区绿线划定及控制规划》。
为了让广大市民充分了解该《规划》,参与城市规划,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扶沟县中心城区绿线划定及控制规划》进行公示。
规划背景
1.落实城市绿化条例内容
2.创建国家园林县城
3.建设“海绵城市”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扶沟县域规划范围:扶沟县域总面积1173K㎡,现辖9个镇、6个乡、1个农牧场,395个行政村。截止2013年底,县域总人口75.36万人。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根据《扶沟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中心城区规划面积43.9K㎡,其中建设用地41.78K㎡。
边界为西至西环路,北至北环路,东至产业集聚区东边界(竖扶铁路以东约760m)和贾鲁河西岸,南至白亭路以南900米。
截止到2017年,建成区面积20K㎡。
规划目标
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规定,保障扶沟县城市绿地的完整性,实现绿线在空间上的强制性管制和保护,促进鹿邑县社会、经济的健康、协调和持续发展。
规划原则
1.完整性原则
2.强制性原则
3.可操作性原则
4.总量控制、分区落实原则
5.控制性与引导性相结合原则
绿线划定与控制
本次绿线划定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
(一)绿线控制方式
本次绿线划定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进行划定,主要划定大型公共绿地和防护绿地,并确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和具体要求,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制定比较具有操作性的方法如下。
1.实线控制
对已确定边界的绿地的边界线定为绿色实线、必须严格遵守,并加以坐标控制;(根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
2.虚线控制
已确认位置规模未确定边界的绿线为绿色虚线,应在下阶段详细规划中确界,规模和位置不得随意调整。
3.指标控制
已确认规模未确认位置的,即需要补充落实的各类绿地,按照绿地规范服务半径和指标要求,提出具体增设要求,应在下阶段规划中落实和安排。对已经确认边界的绿地,本次控制指标分为控制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
(二)绿线总体控制
1.总量控制
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统一控制的区域。为了满足城市近、远期以及远景发展需要,便于城市建设和管理,划定为扶沟县城市规划区,总面积为104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主要包括:
(1)现城关镇、城郊乡、农牧场的行政辖区;
(2)高速公路引线道路红线两侧各200米的用地;
(3)地下水源保护地;
(4)其他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统一控制的区域。
2.规划控制分区
为保证绿线划定的科学性、系统性、均衡性和完整性,并便于城市管理,按照扶沟县分为16个分区,对城市绿线规划进行分区控制。
(三)绿线分类划定
1.公园绿地
(1)综合公园的绿线规划各项引导性指标为绿化用地大于75%,园路铺装为5-15,管理建筑为小于1.0,游憩建筑小于4.0,乡土树种比例为大于50%。绿线规划实行坐标控制。
(2)社区公园的绿线规划各项引导性指标为绿化用地大于75%,园路铺装为8-18,管理建筑为小于0.5,游憩建筑小于2.0,乡土树种比例为大于40%。绿线规划实行坐标控制。
(3)专类公园的绿线规划各项引导性指标为绿化用地大于65%,园路铺装为10-20,管理建筑为小于1.0,游憩建筑小于4.0,乡土树种比例为大于50%。绿线规划实行坐标控制。
(4)带状公园的绿线规划各项引导性指标为绿化用地大于70%,园路铺装为10-25,管理建筑为小于0.5,游憩建筑小于1.5,乡土树种比例为大于50%。绿线规划实行坐标控制。
(5)街旁绿地的绿线规划各项引导性指标为绿化用地大于70%,园路铺装为10-25,管理建筑为小于0.5,游憩建筑小于1.5,乡土树种比例为大于50%。绿线规划实行坐标控制。
2.规划目标
(一)制定指标的原则
根据《扶沟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在2017年对扶沟县绿化建设现状调查结果的基础上,参照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所需的各项指标,以及《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的严格要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行业规定,制定各类绿地指标。
(二)制定指标的依据
目前我国衡量城市绿化建设水平的标准有《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系列标准》、《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等,是目前比较科学的规范标准。
(1)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规定,城市绿地分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生产绿地、其他绿地五种类型。其中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位于城市建设范围以内,参与绿地指标计算;生产绿地位于城市建设范围内的部分,纳入绿地指标计算;其他绿地分布在城市规划区以外,不纳入城市建设用地计算。
(2)关于修订《国家园林城市遥感调查与测试要求》的通知
测算要求对城市绿地中的相关指标,如建成区绿地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等指标规定了定义与计算方法,并规定了测算的基本方法:
1、带状绿地最小测算面积为0.01公顷,块状绿地面积最小测算面积为0.02公顷。
2、公园面积严格按照《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关于绿化占地比例≥65%的规定进行计算,符合规定的公园面积全部计入公园绿地面积,不符合规定的公园按照实际绿化面积计入公园绿地面积。未建成的公园不得计入公园绿地面积,可按实际绿化情况计入其他类型绿地的面积和绿化覆盖面积。
3、为加强对城市河、湖、湿地等自然生态资源的保护,兼顾不同城市自然地貌的客观现状,城市建成区内的水面在特定条件下可纳入绿地范畴,具体按以下几种情况统计:
公园内符合《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园内用地比例要求(绿化用地比例≥65%)的水面,水面全部计入公园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面积;
城市内部河流,沿岸(单岸)绿化带宽度<30米,水面不计入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面积;
城市内部河流,沿岸(单岸)种植植物形成宽度≥30米的滨水公园绿地,水面面积≤滨水绿地面积的50%,水面全部计入公园绿地面积,不计入绿化覆盖面积;水面面积>滨水绿地面积的50%,水面按滨水绿地面积的50%计入公园绿地面积,不计入绿化覆盖面积。
城市内部湖泊,沿岸种植植物形成1000平方米以上的滨水公园绿地,水面面积≤滨水绿地面积的50%,水面全部计入公园绿地面积,不计入绿化覆盖面积;水面面积>滨水绿地面积的50%,水面按滨水绿地面积的50%计入公园绿地面积,不计入绿化覆盖面积。
4、道路绿化指标的计算以道路红线范围内的现状绿地面积为准。
5、公园以外的各类运动场地,不计入绿地率,按照实际绿化情况计入绿化覆盖率。高尔夫球场除外,既不计入绿地率,也不计入绿化覆盖率。
6、立体绿化不计入绿地率,按照植被垂直投影面积计入绿化覆盖率。
7、对于遥感影像中被遮挡的绿地,经现场核实补测后计入相应类型绿地的面积,并注明实际情况。
(3)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2016年修订执行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包括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市政设施、节能减排和社会保障七大方面的考核。要求注重城市生态空间的保护与生态网络体系的建设,要求城市统筹城乡生态空间,保护山水格局及自然生态系统;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建设节约型园林,推广立体绿化。新修订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明确提出绿道规划建设与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并对绿地指标作了如下规定:
建成区绿地率3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00m²以上(人均建设用地小于105m²的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00m²以上(人均建设用地大于等于105m²的城市);
公园绿地布局合理,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大于80%,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不低于0.06;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大于60%;
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不低于95%,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不低于80%,城市林荫路推广率不低于70%。
(4)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2016年修订并执行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包括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市政设施和节能减排六大方面的考核。其中要求注重城市风貌的保护,保护历史文化措施有力,文物古迹及其所处环境得到有效保护。要求城市原有山水格局及自然生态系统得到较好保护,显山露水,确保其原貌性、完整性和功能完好性,统筹城乡生态空间;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新修订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明确提出绿道规划建设与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并对绿地指标作了如下规定:
建成区绿地率35%、城市绿化覆盖率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00m²以上(人均建设用地小于105m²的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00m²以上(人均建设用地大于等于105m²的城市);
公园绿地布局合理,服务半径达到500m(5000m²以上公园绿地)的要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大于90%;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大于70%;
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道路绿地达标率85%以上,城市林荫路推广率不低于85%。
(5)河南省省级园林城市/园林县城标准
河南省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对绿地指标作了如下规定:
建成区绿地率3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0m²以上;
公园绿地布局合理,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大于60%,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不低于1.00;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大于60%;
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不低于90%,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不低于60%。
(三)规划指标
近期:到2020年,扶沟县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68平方米;绿地率32.75%,绿化覆盖率37.52%,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其中,至2017年扶沟县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76平方米;绿地率31.02%,绿化覆盖率36.27%,达到并超越省级园林县城的标准;
远期:到2030年,扶沟县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14平方米;绿地率36.00%,绿化覆盖率41.32%。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规划指标一览图
2017年
2020年末
2030年末
规划区/建成区面积(km2)
20
27
41.78
人口(万人)
10.24
25
42
绿地率(%)
31.02
32.75
36.00
绿化覆盖率(%)
36.27
37.52
41.32
绿地总面积(hm2)
620.40
884.29
1504.25
绿化覆盖总面积(hm2)
725.40
1013.04
1726.34
公园绿地(hm2)
89.70
292.01
425.62
生产绿地(hm2)
74.80
59.35
80.78
防护绿地(hm2)
185.20
85.29
181.24
附属绿地(hm2)
224.53
411.69
780.93
其他绿地
46.17
35.68
35.68
注:2020年末规划有33hm2的其他绿地在规划区外,未计入上表;2030年末规划有38hm2的其他绿地在规划区外,未计入上表。
居住绿地:老城区的居住区绿地以化整为零、见缝插绿、闲置地功能转换等方式进行改造,控制绿地率不小于25%。新建一类居住用地绿地率35%以上,二类居住用地绿地率30%以上;
公共设施绿地率控制在25%-35%;工业用地内绿地率≤20%;
来源:爱扶沟公众号
【版权声明】叽叽歪歪吧提醒您:请在浏览本网站关于《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城市绿地规划标准2020》信息时,请您务必阅读并理解本声明。本站部分内容以及图片来源于商家投稿和网络转载,如网站发布的有关的信息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邮箱:20451 17252#qq。com,我们会尊重您的决定并当天作出删除处理。